近日,民政部发布《“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通信等新技术正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顺应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抢抓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必须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发展,发挥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精神,民政部制定出台了《“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作为未来五年民政信息化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文件。
二、《规划》的总体考虑和目标是什么?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精准民政”,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大数据治理能力,在更高起点、更深连通、更优体验上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民政信息化发展新局面,体系规划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有效,数字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更加深入,民政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取得明显进展,信息化在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规划》目标的设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各项任务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必然需要,更是立足“十三五”时期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下所预期的必然愿景。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有哪些?
《规划》紧扣“十四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发展要求,以实施“精准民政”,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部署了4项重点任务和10项工程。
4项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二是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三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四是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大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0项工程:为保障4大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规划》设置了10项工程。一是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提出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等3项工程。二是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提出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民政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等2项工程。三是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提出民政时空大数据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3项工程。四是在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方面,提出一体化运维管控平台和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平台建设工程。
四、《规划》的亮点有哪些?
关于《规划》的主要亮点,可以归纳为“三新”:
一是顺应新形势。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数字民生建设。《规划》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和要求,对标对标上位规划,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承接、有效衔接、无缝对接。
二是明确新方向。立足推动民政信息化全面赋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在“十三五”民政信息化取得新成绩的基础上,《规划》在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民政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省级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更加凸显,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全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发展格局,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备,自主可控装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安全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为民政信息化发展明确了新的前进方向。
三是提出新路径。为推动民政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规划》聚焦民政职能,提出了“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的路径设计,为民政工作与信息化技术进一步相结合、相整合、相融合做出了统筹规划。一是全面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升级完善全国儿童福利管理系统,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等,对低保对象、残疾人、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进行精准关爱和帮扶。二是大力推动“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社会组织信息化服务能力、“慈善中国”平台建设,实现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精细化管理和治理。三是加快推动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构建殡葬管理服务和国家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国养老服务数据库等,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水平。
五、《规划》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为系统构建“十四五”政务服务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道路。
《规划》聚焦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领域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重点提出3方面举措。一是围绕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二是围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互联网慈善事业发展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三是围绕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地名服务、养老服务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
六、《规划》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依托“金民工程”大力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的架构体系,“网络通”、“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初见成效。但是,依然存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深度不够,系统集成和协同水平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
《规划》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重点提出4大举措。一是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加强民政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各类政务系统,实现部级统建政务系统与省级自建政务系统间统筹集约、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业务协同、上下联动。二是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地图、北斗导航、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民政领域应用,搭建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建设民政统一的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公益慈善、婚姻管理、殡葬服务等典型应用。三是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升级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提升业务办理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四是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编制一批基础性、通用性民政信息化行业标准规范,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业务流程规范,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和监督。
七、《规划》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当前,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作出了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通过系统梳理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集中汇聚25类7亿条民政数据资源,初步形成全口径、全覆盖的民政信息资源库,公开发布6类民政数据,有力支撑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民政大数据服务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规划》以数据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出3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有效汇聚管理各级各类民政数据资源,完善数据汇集渠道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民政信息资源普遍共享和高效利用。二是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健全数据标准、治理和防护体系,探索协同治理机制,开展数据血源关系梳理工作,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持续提升数据的一致性、可用性、可得性和安全性。三是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完善民政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促进数据资源二次开发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行业数据服务。
八、下一步,如何推动《规划》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资源,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条线指导,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出台配套政策,统一标准规范和架构体系,加强系统联通,鼓励各地区创新试点、积极争取财政经费。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信息化水平,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智力支持。
四是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考核、跟踪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转自: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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