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十四五”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交通运输部研究编制了《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规划》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部自2000年起开始对交通法规体系中长期建设作出安排并适时调整优化。2020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设定了2035年、2050年的远景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同时,每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成熟度,结合行业实际管理需要,编制交通运输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推进部立法工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关键时期,需要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法治轨道上促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科学统筹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我部首次研究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部推进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交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规划》编制工作把握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紧紧围绕“十四五”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要求。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衔接,把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保障“十四五”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作为“十四五”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各方面立法需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立法项目,发挥好立法规划对立法项目的组织协调推动作用。对于条件成熟、改革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重点推动颁布实施;对于暂不具备条件出台的立法项目,着力推动取得关键性进展或者加强研究储备,为颁布出台奠定基础。
三是既积极推进,又量力而行。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践需求,针对重点立法项目有待突破的问题,既积极推动行业急需的法规项目出台或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又对立法工作目标和任务作出合理安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四五”时期,对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要紧扣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聚焦行业改革发展重点,确保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二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合作,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三是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要求,通过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防范风险,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长治久安。四是要更加注重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五是要提升立法质量,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实现交通运输行业良法善治。
“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法两条例”(公路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一批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印发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得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任务:
第一,全力协调推动公路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农村公路条例颁布实施,推动铁路法(修订)、民用航空法(修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项目颁布实施。
第二,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立法进程,加快海商法(修订)、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港口法(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等法律法规项目立法进程。
第三,加强跨运输方式、安全应急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绿色交通发展、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项目的前瞻性、储备性研究。
第四,聚焦解决现实问题、全力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
第五,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转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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