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共同发力保障草原好生态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目前我国草原保护还存在哪些短板?下一步,将如何处理草原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意见》在具体工作中如何落实?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解读。
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我国草原面积大、分布广,草资源在各省区市均有分布,集中连片的草原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南方草山草坡,与森林湿地等共同构成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草原大国,但还不是草原强国。草原工作短板明显:一是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二是草原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依然突出;三是草原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四是草原保护修复投入严重不足。
总体来看,我国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正处在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草原工作亟待加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司长唐芳林认为,出台《意见》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综合各方面研究成果,我国草原总碳储量仅次于森林,是第二大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出台《意见》是草原工作转变的迫切要求。《意见》是草原工作重点由农业生产为主向生态保护为主转变后,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草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细化了工作措施,对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藏富于草、藏粮于草,促进草原绿色发展
《意见》提出,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如何才能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唐芳林表示,强调草原保护修复,并不是不利用,而是在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草原,发挥草原的多种功能。草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生产资料,既具有生态功能,也有生产功能。草原是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是牧区和半牧区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要在保护好草原生态的基础上,促进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藏富于草,藏粮于草,大力发展草业;加快建设草种业,大力发展草牧业,推进饲草种植业,积极发展草产品加工业,扎实推进草坪产业;稳步发展草原旅游产业,实现草原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唐芳林表示。
积极探索构建草原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了草原保护修复的4条工作原则: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坚持系统治理,分区施策;坚持科学利用,绿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并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强化合理利用、完善重要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2条工作措施。如何将《意见》精神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唐芳林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是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科学设计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构建草原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事业发展。广泛宣传草原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积极动员相关公益组织和社会大众参与草原保护修复。(记者 李晓晴)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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