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科技部火炬中心获悉,为切实提升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水平,做好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科技部火炬中心正式向国家高新区发布“关于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国家高新区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各国家高新区深入研究,做好现有工作基础的摸底,认真梳理本园区“十三五”时期绿色发展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按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区实际,提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产业体系、碳达峰与碳中和、单位GDP能耗、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等重点领域的目标;根据现有基础和相关目标提出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
据此前发布的《方案》透露,作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成效日益突出。据统计,2019年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464吨标准煤,优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相关指标值和全国平均水平;136家国家高新区全年PM2.5浓度低于50微克每立方米的天数达到200天以上;86家国家高新区森林覆盖率超过25%。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家高新区还存在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绿色产业竞争力较弱、部分国家高新区重工业和高能耗产业比重偏大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国家高新区亟须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
为此,《方案》要求,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根据《方案》,未来国家高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产业不断壮大,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和一批绿色技术领先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明确,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后,要按时报送至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议,评议意见将反馈各国家高新区,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建设。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绿色发展是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内涵,更是“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对于国家高新区来说是题中之义,也是应有的使命担当。一批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适时启动,也必将助力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驶入“快车道”。(记者 钟源)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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