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新产能置换办法将出 逐步建立以碳排放等为依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2-09





  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钢铁压减产量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产能置换办法和项目备案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存量约束机制,确保2021年全面实现钢铁产量同比的下降。

  黄利斌介绍,工信部主要从四个方面促进钢铁产量的压减:

  一是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需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的政策,对违法违规新增的冶炼产能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负面预警。同时不断地强化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要素约束,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二是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根据产业发展的新情况,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产能置换办法和项目备案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指导巩固钢铁去产能的工作成效。

  三是推进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推动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同质化竞争严重,资源配置不合理,研发创新协同能力不强等问题,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规模效益。

  四是坚决压缩钢铁产量。结合当前行业发展的总体态势,着眼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逐步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存量约束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全面实现钢铁产量同比下降。


  转自:中国环境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促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发布

    《促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发布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我国将发布《促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前意见初稿已完成并上报。
    2019-04-24
  • 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6月1日起实施

    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6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大幅提高钢铁置换比例,扩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明确置换范围,严守不新增产能红线。
    2021-05-10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