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10-26





  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


  具体来看,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前三季度,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四降二平”,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PM10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O3平均浓度为1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NO2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8%,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0%,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6%,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3%,同比持平。(记者 向家莹)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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