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落实今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制度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国家医疗保障局介绍,这次改革通过采取利益置换的方法,同步推进职工个人医保账户改革和建立门诊保障机制。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介绍,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减少百姓门诊就医负担。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原来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是职工自己缴纳的2%和单位缴纳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30%左右,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完全放在统筹基金里,个人缴纳部分仍在个人账户。对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各地按照一定的比例定额划入资金。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王宗凡:用腾出来的这一部分个人账户基金,去置换成一个共济的保障,这是整个门诊保障待遇的一个提升。我想门诊统筹,或者门诊共济保障,在这方面远比我们个人账户要强很多,它是一个更公平、更有保险属性、更能化解个人门诊风险的制度安排。
支付比例50%起步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把常见病、小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手术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照住院管理,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门诊保障慢性病的病种,支付比例从50%起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补齐制度短板 促进健康管理
自职工医保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都是以保住院为重心,基本医保的门诊的保障则比较薄弱,此次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就是补齐制度短板的过程。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王宗凡:造成过高住院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门诊保障不足,那么通过我们把门诊保障水平提高,大家能在门诊看病,能够得到报销,相应的他就会减少不必要的住院,这个对我们将来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的话非常非常重要。
转自: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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