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今年8月至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9月15日,8个督察组全部完成了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督察进驻各项任务。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共计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183人;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71个;调阅资料8.4万余份;对105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9848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举报39586件。
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一是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群众普遍点赞。二是统筹督察整改与民生保障,防止“一刀切”。三是借势借力,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四是注重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舆情氛围。各地利用“一台一报一网”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各地群众积极参与督察、举报环境问题,监督整改落实。
截至9月15日,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记者孙秀艳)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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