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 企业每年减负70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8-31





  国家发改委日前同时发布了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和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从9月1日开始,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调整后价格最高的广东省和上海市为每立方米2.08元,最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每立方米1.05元。
 
  同时,发改委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核定公布了相关管道运输价格。其他相关管道运输企业根据单位距离的管道运输价格(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并公布本公司管道运输价格,报发改委备案。发改委明确,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它费用。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4.5万公里左右,2016年输送天然气1950亿立方米左右。此次管道运输价格是在国家首次对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的,经过成本监审,共剔除13家企业无效资产185亿元,核减比例7%;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16%,核定准许成本242亿元。而管道运输价格的下调,加之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都为降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提供了空间,可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据介绍,按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约700亿立方米测算,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将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业内专家表示,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可以推动管网向第三方开放,提高管道负荷率,促进管道运输企业降本增效。同时,核定出各管道运输价格后,每一个入口到出口的运输价格清晰明了,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可以约定运输路径并按此结算运输费用,这为天然气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基础,也为推进油气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奠定基础。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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