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教育部获悉,据初步统计,2017年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近6.4万人,比2016年增加3400人,同比增长5.6%;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各省(区、市)农村学生近2.7万人,同比增长16.2%;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9500人,同比增长17.1%。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根据中央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的“摘帽”贫困县今年仍继续享受专项计划优惠政策。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大专项计划政策进一步完善,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各地各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多级联合资格审核机制,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办法,增加学生录取机会;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期间,教育部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份和有关高校开展督查,确保招生政策执行不走样。(记者刘博超)
转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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