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的核心是处理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间关系,使绿色经济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6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总理指出,发展绿色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对较快,经济效益相对较慢,而商业化运作的金融行业需要尽快实现效益增长,这就要求发展绿色金融必须协调好环境与经济效益两者的关系。
当天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们经验还不足,需要选择部分地方进行改革试验,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在更大范围推广。”李克强说。
绿色金融是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去年G20杭州峰会,在中国倡导下绿色金融被首次纳入会议议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李克强说,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对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
李克强表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履行对《巴黎协定》的承诺以应对气候变化,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很多落后产能必须淘汰,标准亟需提高,金融财政需要相应转型。但这条路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当天常务会上,除了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总理还点名请浙江等5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一一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李克强表示,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要更大发挥各自作用,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前期投入,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实施项目搭配,给市场以良好预期,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既然戴了试验区这顶‘帽子’,首先要意识到这是一种更大的责任!发展绿色金融不能仅仅停留在喊口号上,而要切实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李克强叮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总理特别指出,5省(区)进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必须从各自实际出发,各有侧重予以推进。模式设计要突出地方特色,对金融业要有吸引力,形成各地协同发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局面。
“发展绿色金融,不要什么项目都往‘篮子’里装,否则容易造成金融风险。”李克强强调,“项目选择一定要针对含金量高的绿色项目,探索走出一条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新路。”
当天会议决定,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促进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
李克强最后要求各部门大力支持5省(区)进行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激励地方积极探索。“让先行省区积极探索走出各自的路子来,为全国提供经验”。(王小涵)
转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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