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丰富参保缴费方式,拓展个人缴费及纳入医保结算的医药费用查询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便捷化的参保缴费等服务。
据了解,我国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完善社保缴费渠道,改进社保缴费服务举措,推动社保缴费更加便捷高效。比如,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业务量占比超95%,全国3800多个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社保缴费业务“一厅通办”。税务部门数据显示,2023年,社会保险费收入达8.2万亿元,缴费服务人数超过13亿人,有效助力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司长郑文敏表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做好费款征收和缴费服务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保基金包括医保基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同时,配合国家医保局持续巩固和提升全民参保质量,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各地税务部门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拓宽缴费渠道,推动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业务“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业务“掌上办”,缴费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郑文敏表示,税务部门将与医保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郑文敏介绍了四方面重点工作。
在宣传辅导方面,税务部门将围绕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理念,进一步完善缴费政策推送和线上线下辅导机制,制作推出图解、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直观易懂的宣传产品,丰富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方式,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和缴费渠道的知晓度。
在便利服务方面,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巩固“网上办”“掌上办”成果,在实现医保申报、缴费等基本事项线上办理的基础上,将银行扣款协议签订、个人缴费信息查询、缴费进度通知提醒等关联事项纳入“网上办”“线上办”范畴。推进医保经办和税务征缴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为参保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紧密对接社会综合治理网络,持续提高医保缴费“网格化”服务能力,方便参保群众缴费“就近办理”“特事特办”。
在困难群众帮扶方面,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资助低收入群众参保政策,把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缴费服务作为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重要举措。与医保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开展精准辅导,同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和代收代办机构针对性做好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医疗保险惠民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在群众诉求响应方面,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工作机制,畅通参保群众诉求收集渠道,进一步提高问题处理效率。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将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同时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优先办理等个性化措施,切实将党的好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参保群众,实现全民受益、全民共享。(记者 董碧娟)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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