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备受业内关注的DRG/DIP 2.0版本正式发布。国家医保局提出,要做好2.0版分组落地执行工作,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水平,加强医保医疗改革协同。
DRG和DIP是两种医保支付方式。DRG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是按病种分值付费。二者都是为了将复杂的临床诊疗尽可能标准化,实现相同病种之间可比较、可评价,进而通过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控制成本等的内生动力。
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白玉杰表示,相比1.0版分组,2.0版分组主要有三方面改进:一是2.0版分组聚焦重点学科,回应临床的关切。重点对临床意见比较集中的重症医学、血液、免疫、肿瘤、烧伤、口腔颌面外科等13个学科,以及联合手术、复合手术等问题进行了优化完善。
二是2.0版分组升级了分组方法,增强了统计精度。一方面,优化临床论证方式,在原有31个临床认证组独立论证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多专业联合论证模式,如开展耳鼻喉科、口腔颌面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和心血管内科的联合认证。另一方面,升级统计分析方法,并引用麻醉的风险分级。
三是2.0版分组增加了不入组的规则,提高了分组的科学性。增设了编码的教育规则,首次编入不作为入组条件的主要诊断和主要手术编码的列表。
《通知》表示,要加快推进2.0版分组落地。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确保2025年起各统筹地区统一使用分组版本,提高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
《通知》还强调,要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记者 王皓然)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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