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16项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知从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和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等4个方面明确2022年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
其中,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包括: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并保持动态更新,对未经历过聚集性疫情实战处置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内均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的全流程和全要素演练。
为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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