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了困难群众帮扶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扩大失业保险政策范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
今年以来,在对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失业保险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参保失业人员政策保障全覆盖。今年1至5月,已经向560多万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334亿元。
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对因疫临时生活遇困群众实施救助13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9亿元。
唐承沛介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70.6亿元。
各部门还不断强化兜底帮扶措施。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1至5月,已为1305万困难群众代缴了保费。同时,提高居民医保2022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对参保缴费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给予分类资助。一季度,已经资助6933万人参加基本医保。
李忠介绍,为做好困难群众的就业帮扶,人社部门分类施策,重点采取了四方面措施: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强化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坚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强化其他困难群体统筹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维护,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份,人社部门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9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8万人;截至5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达到3133万人。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就业,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据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无需经过资料申请、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即可享受。陈金甫表示,缓缴过程中,将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不下降,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记者 李心萍)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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