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副司长杨金瑞20日在国家卫健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25个省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至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以来,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浙江省将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江苏省苏州市“十四五”期间各级财政计划投入约4亿元用于促进普惠托育发展;四川省攀枝花市完善生育服务体系、建立生育津贴计发天数递增制度。
“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杨金瑞介绍,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积极出台包括教育“双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目前,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时间还不长,配套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也在陆续出台中。杨金瑞表示,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着眼于群众最期盼的生育、养育、教育等工作,推出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出实招、出硬招,进一步推动决定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记者 田晓航)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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