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5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些大事。
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 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会议指出,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取得保就业明显成效。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
会议决定,
1.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2. 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
3. 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1. 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
2. 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3. 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为加大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会议确定,
1. 引导民航企业与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应急贷款政策。加强对文旅企业及线下零售、住宿、交通运输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定向金融服务。继续做好对制造业升级发展的融资支持。
2. 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支持发行不低于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确保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速、户数“两增”,确保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长30%以上。
3. 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做好区域融资支持,促进相关地方改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要求,要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调节,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影响。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转自:中国政府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