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本市场正在为医药创新营造更好环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医药行业引起广泛关注。《意见》将生物医药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列为开展试点的七大领域,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选择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DR)上市。
这意味着A股市场正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姿态,向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敞开大门。
创新企业不盈利也可上市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的重大制度创新。”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日前就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DR试点答记者问时指出。
《意见》明确,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意见》中所称的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如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巨头。
最令企业兴奋的是,《意见》打破此前国内A股首发上市企业必须盈利的要求,明确符合试点条件的创新企业不用再“必须盈利”了。
对于创新型医药企业来说,盈利要求无疑是以往在A股上市的最大“痛点”。新药研发具有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所需投资动辄数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对于一家绝大多数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无任何上市产品的公司来说,盈利很难做到。“以往在A股首发上市,要求企业必须有持续盈利能力。这将很多谋求在国内IPO(首次公开募股)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挡在了大门之外,不得不选择境外上市。”某证券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说。
《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DR股票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DR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境内注册的试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意见》还提出,原则上依照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由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试点红筹企业的存托凭证发行申请;充分考虑部分创新企业存在的VIE架构(协议控制)、投票权差异等特殊公司治理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将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利于增强境内市场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提升境内上市公司质量,使境内投资者能够分享新时代经济发展成果。”常德鹏说。
“药明康德”们的新选择
此前,美国纳斯达克是我国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上市的首选,如百济神州、和黄医药都选择在美上市。这是因为,美国资本市场允许未有盈利的生物技术公司上市,且国外投资者对无产品、专注研发且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初创型生物制药研发企业接受度更高。以百济神州为例,作为致力于创新性分子靶向与免疫抗肿瘤药物研发企业,该公司2010年成立,2016年2月3日在美国进行IPO。当时成立仅5年的百济神州尚无产品上市,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选择在美国上市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募集研发资金。”百济神州CFO及总战略官梁恒表示,百济神州上市首日总市值达到7.2亿美元。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一份关于赴美上市中国药企研究报告称,赴美上市的中国创新型药企,大多处于资金投入、未盈利阶段,只能在美股上市。这些药企大多拥有极具潜力价值的在研产品管线及强大的研发团队及能力。
如今,创新型药企上市只有纳斯达克一个选项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和政策支持下,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及相关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引起全球资本市场的关注。2018年2月,港交所推出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IPO指引草案,以吸引内地生物医药企业赴港IPO。据悉,平安健康医疗科技(平安好医生)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再看A股市场:CRO龙头企业、被誉为“医药界华为”的药明康德自2017年7月14日首次刊发预披露材料,到2018年3月27日顺利“过会”,仅用了8个多月的时间,成为继富士康之后第二家快速“过会”的IPO企业,这让医药行业沸腾不已。业内人士认为,药明康德的迅速“过会”,凸显政策对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重视与扶持,也给相关优质公司展示了一条快速登陆A股的可行路径。
药明康德“过会”仅3天后,3月30日,医疗器械龙头企业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瑞医疗”)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216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63.40亿元。药明康德与迈瑞医疗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原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概股。
A股市场将收获更多优质药企
据广证恒生分析师赵巧敏估计,目前中资医疗股中的创新药企业在各市场的占比大致为:A股18%、新三板4%~5%、港中概股20%、美中概股50%,且各市场中创新药研发企业类型亦有所不同:新三板和美中概股以研发型创新药企为主,港中概股中以大型综合药企为主,A股市场二者兼有。
有业内人士预测,随着《意见》的实施,创新型药企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分布格局也将发生变化。普华永道在近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TMT企业IPO数据报告中认为,中国存托凭证(CDR)的推出,将吸引已在海外上市的优质创新企业回归A股市场,同时也为尚未在境内外上市,但已经搭建了海外架构的“独角兽企业”,创造在A股上市的有利条件。
“作为已上市的医药企业,我们感到机遇与压力并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充分显示了国家对生物医药领域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将给产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加蓬勃地发展,未来A股市场也将出现更多大型优质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同时,竞争压力也将加大,生物医药领域将产生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行业竞争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对于规模较小、业务比较传统的企业而言,将会面临更大挑战。”上市公司太龙药业董事、医药研发企业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陶新华表示,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产业中,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打造核心竞争力,争取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注:DR指的是在一国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当股民不能或不方便直接买到一个外国公司的股票时,可以在本地买该公司的DR,来实现对该公司的投资,这和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非常相似。作为股票的金融衍生工具,DR既让股民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也让上市公司有了更多元的资本市场选择。(记者 王泽议)
转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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