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电力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实现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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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这是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这次输配电价改革,突出亮点表现在三方面:一建机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二是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到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要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三是推市场。输配电价改革,不仅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核减成本,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还需要推进市场化的进程,有利于市场交易。
中国工业报记者获悉,在今年国务院确定的一万亿元的降成本任务中,电价预计降价贡献将为1000多亿元。
“通过这些措施和改革,电价结构更加合理,以前是通过电价征收了一些基金和附加,现在取消了这些项目,这些费用所占比例从之前的8.03%下降到4.69%,电价结构更加合理。”张满英说。改革后电力交易更加活跃,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已达到22.25%。今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营业区范围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5000亿千瓦时,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比重已经达到22%,同比增长了50%。预计今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到两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增长幅度同比达到50%。
张满英表示,人们常说“电老虎”,这也从侧面说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难度。下一步工作任重道远,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要做,主要有:
一是要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要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比如西电东送等输电价格进行重新核定。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进一步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是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的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随着国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需要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来核定新增配电网的配电价格。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制定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办法。只有把跨省跨区、区域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价格改革都落实了,整个输配电价改革才算基本完成。
三是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不同用户、不同地区之间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现在居民和农业用的电价是最低的,享受着来源于工商业用户承担的电价补贴。而工商业用电水平高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对居民、农业用户承担着电价交叉补贴。
四是要做好监管周期转换问题。深圳、蒙西是2014年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监管周期到2017年底即将到期;第一批2015年扩围的五个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改革第一个监管周期,也将在2018年底到期。从今年开始,该改为将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并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为已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打牢基础。(中国工业报记者杨红英)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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