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国内网站上关于“为什么中国货在国外卖得比国内便宜?”的争论,最近得到了国家商务部的回应。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国内零售企业的(利润构成中),自身经营只占10%左右,大部分靠“联营扣点”和出租柜台获取。零售企业不是利用商场来扩展自己经营商品的市场占有率,而只是提供场地服务,作为商业房地产的业主去经营。这样做的后果,不仅商业企业无法做大做强,更使消费品进入商场成本大幅增加,不利于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方针。
今年,商务部将按照繁荣市场、便利消费、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标,全面系统地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力求今年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再上一个台阶。
然而,目前商场惯用的做法,却在某总程度上成为了消费者购买力的绊脚石。近些年来,我国大部分零售商效仿国外一些零售商,采用了联营、引厂进店及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进场费”的经营模式并形成习惯。由于零售商放弃了自采商品以及通过降低成本,加速周转而盈利的经营方式,因此依靠供应商的销售返点、延长账期和收取名目繁多的“入场费”等就成为了零售商的主要利润来源。
“这就使得消费品在进入商场时,成本被一次又一次的推高。”一位化妆品代理商告诉记者,在屈臣氏,一瓶50ml的欧莱雅男士护肤霜,再赠送一瓶洁面乳也只卖90多元;而在西单中友百货,这瓶护肤霜却卖到了120元左右。一样的产品,由于销售地点的差异,就会产生如此大的,这些都源于商场的盈利模式。
记者从一位供货商提供的某大商场收取各种费用的明细表上看到,各种进场费和节庆费、新店赞助费等十几种费用层出不穷。如进场费用,包括新品上架费2000元/品种/店、新店赞助费15000元/店;节庆费,周年庆10000元、元旦5000元、春节5000元、月佣1.8%、年佣2%、仓佣1%;商品宣传推广费40000元/年2次、陈列40000元/年2次、海报12000元。如此看来,供货商如果向商场供货,要承担数万元的各种摊派费用。商场的供货商成百上千,这些进场费累积起来,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对此,姜增伟表示,目前我国的营销流通体系得到全面发展,和国际上是对接的,但是内涵上的东西,包括在指导思想上,必须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向世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做法看齐,不应该什么都学。
去年以来,国美电器等部分零售企业提出,要向依靠商品进销差价获利的传统盈利模式回归。不过由于已经形成商业惯性,加之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一转型和回归还需时日。
“推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要从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出发,降低经营成本。”他表示,农副产品的流通体系要解决农产品小生产和大市场这个矛盾、要降低农副产品的流通成本;消费工业品的流通体系要面向内外贸两个市场;生产资料流通体系要实现代理和加工配送,并通过有形和无形的市场实现现货和期货市场对接;餐饮与服务业流通体系要充分满足大众的消费。
姜增伟指出,零售企业经营者的精力要转移,扩大自身经营商品的比重才是真本事。“自身经营的比重提高到50%、60%、70%、80%,那才是本事。”他说。(盖东海)
来源:消费日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