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实施以来,拉动消费成效明显。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8日,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815.2万台,销售新家电758.6万台,销售额达300.2亿元。然而在看到拉动消费成效的同时,家电以旧换新产业链却暗藏隐患--回收和拆解环节由于成本等原因长期处于“赔本赚吆喝”的状态。为此,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将运费补贴每台提高10元。有关专家指出,不要小看这每台增加的10块钱。这是对以旧换新的关键物流环节的补充补贴,从总量来看数量将十分巨大,且充分说明了政策的支持力度,会进一步刺激城市家电消费的增长。
据了解,虽然以旧换新销售红红火火,但由于回收拆解环节完全没有利润可言,当前很多单中标回收的企业都不愿意上门回收。
仅2月3日到3月16日这40多天里,北京市以旧换新指定拆解企业--华星集团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收到了10万多台废旧家电。缺少货源这一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迎刃而解,可企业负责人却高兴不起来。“现在亏本的主要原因是旧家电回收参考价太高。企业是拆一台、赔一台,根本无利可图。”据企业自己的估算,按北京市现在的回收参考价,企业每拆解一台电器,平均要亏40余元,这还没算17%的增值税。“我们不像非法拆解小作坊那样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方式提取贵金属,而是采用环保方式对荧光粉、含铅玻璃、墨盒等进行分类收集。环保处理的成本很高,国家对我们又没有补贴。按照现在回收参考价收旧家电,我们自己也在赔本,根本没有给回收企业留出获利空间的能力。”
不仅拆解企业乐不起来,回收企业的亏损也超过了预期。一家回收企业负责人坦言:“我们现在是多少钱收的,就多少钱卖给拆解企业。不赚钱不说,还要搭上运费、人工费和增值税,就算有国家补贴,每收一台电器也要赔将近40块钱。我们之前也预想到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不会赚钱,但是没想到亏这么厉害。”
“没有利益,企业就没有积极性,长此以往,政策的执行难免受到影响。”有关专家表示,促进家电以旧换新,从短期看是拉动消费所需,从长远看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需。因此,相关政策的设计,应该着眼于家电以旧换新的全过程,覆盖回收拆解各个环节,而且不仅要考虑消费者和回收、拆解企业的利益,更要符合可持续发展对我们提出的要求。
专家指出,按照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由消费者支付家电拆解费用短期内很难实现,拆解环节的盈利,恐怕还是要依赖政府补贴。因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来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同时规定处理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然而,该条例的实施时间是2011年。所谓远水不解近渴。
而财政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根据通知,试点省市范围内招标确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不分品种和距离,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比如21英寸(及以下)的CRT电视,原来按照运送距离在150公里以内和150公里以上,补贴标准分别为20元和30元,现在调高到了30元和40元。洗衣机、冰箱等也依次上调。
对此,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表示,回收和拆解是影响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且从事这两项业务的工厂规模一般不大,在仓储、人力等方面的成本并不低,财政补贴对调动这些环节厂商积极性会起到积极作用。而日前开展的“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也将回收体系和拆解能力作为判断省份资格的重要标准。
有家电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尽管此次增加补贴只是针对回收企业,但对整个家电消费的刺激作用值得期待;并且,从中更重要的是要看到有关部门的态度,说明内需刺激政策的实施力度正在加大。(盖东海)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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