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提出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市场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虽然短期来看,实际操作仍困难重重,需要期待相关细则的出台,不过正在试点的“三网融合”有望为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创造机会。
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市场期待细则
此次“新36条”明确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2万多家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其中绝大多数为非公有制性质,民营企业又在其中占据主要份额。但是民营资本所经营的增值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相比始终处于极度弱势的地位。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源之一就是基础电信领域的竞争不充分,民营资本迫切需要在基础电信领域获得充分的参与和竞争空间。
电信专家黄浩表示,“新36条”与“非公36条”(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相比,对相关领域的态度,从“允许”转为“鼓励”,并且增加和细化了鼓励进入的领域,“这至少是表述上的一次突破”。
不过,黄浩还指出,虽然政策有利于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但作为资金和技术密集且垄断性较高的电信行业,民营资本的进入注定不会是一片坦途。特别是民间资本要进入基础电信市场,就必须与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合资,这是民间资本自己无法把握的事情,也是政策层面必须突破的事。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光远认为,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的表述中,“新36条”还是持有一些保留态度。比如说民间资本只能以参股的方式参与,那么参股比例能到多少,或者在什么领域内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或者给民间资本进入这些垄断领域一个时间表、给一个真正的通道,就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相应的细则就意味着对打破垄断格局不能有太高的期望。
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掌握了对基础电信运营的控制权,民资和国资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等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民资即使获得参股,也因为势力较弱沦为配角,这也极大挫伤了民资进入的积极性。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研究部主任马辉也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要改变过去名义上鼓励民间投资而实际上并不鼓励的问题,“新36条”的出台是对民间资本进入各个垄断领域进行了重申,仍需要相关的部委将政策具体化。
新兴产业和三网融合为民间资本创造机会
“新36条”还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对此,国联证券指出,“新36条”将利好低碳环保、互联网、物联网和有新兴商业模式的消费类企业。
分析师还指出,“新36条”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并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正在试点阶段的“三网融合”或许成为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的一个新契机。比如,在业务层面,以前一直备受争议的网络电话(VoIP)有可能重新获得发展机会。这种产品是互联网向传统电信融合的一种应用,可以廉价的实现固话、手机、互联网之间的语音与视频传输,既符合“三网融合”精神,又不存在很高的资本和技术门槛。另一方面,由于“三网融合”使得广电系统可以开展电信基础运营业务,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便是网络升级和双向改造。这项工程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广电系统目前缺乏的正是资金,需要借助外界力量,这也给民间资本的进入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不过,无处不在的“玻璃门”又不禁让人担忧。作为“三网融合”的产物,互联网电视本是一个新兴事物,吸引了大量民资的关注。然而,在优酷、迅雷等民营企业受制于广电总局牌照的时候,广电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及杭州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已首批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对此,“新36条”也明确提出要“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专家指出,从长远看,在电信行业“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前提下,对于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领域真正实现自由平等地准入将是实现双赢的关键。
来源: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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