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领域跨国诉讼案件频发有“隐情”


作者:杨颖    时间:2010-07-19





近年来,随着使用正版软件意识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件、未授权的正版软件等问题被诉的案件增多,这些诉讼的发起者多是国外软件公司,且诉讼请求多得到法院支持。这些判决结果为促进中国软件业发展、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起到积极作用。但有关专家也表示,政府在打击盗版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应尽快启动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救济,跟进对软件领域的反垄断规制。

软件领域跨国诉讼频发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2008 年的欧特美案、2009 年的番茄花园案、2010 年的大众保险案是近年来软件跨国诉讼的典型案例。2008 年10 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特美)未经授权非法安装使用多家软件公司计算机软件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令其向微软、美国参数技术公司和AUTODESK 三家软件公司依法赔偿人民币共计172 万余元,并准许欧特美撤回上诉。欧特美案是当年中国最终用户非法使用盗版软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涉外案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2009 年8 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四名被告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番茄花园案被称为中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软件网络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该案件的判决宣告了中国最大软件网络盗版集团的覆灭。2010 年4 月22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微软赔偿217.28 万元。大众保险案是微软在中国区知识产权案中索赔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微软首次在中国发起的针对大型企业的诉讼。

诉讼背后另有“隐情”

尽管上述诉讼裁定对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但这些诉讼背后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涛告诉记者,国外软件巨头占据中国软件高端市场,形成了办公软件市场“ 一家独大”,操作系统市场“ 两强争霸”,数据库市场“三足鼎立”,中间软件市场IBM、BDA 割据的局面。

与国外的软件巨头相比,中国软件企业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是软件巨头的代工企业,与软件巨头基本不会产生竞争和冲突。但由于软件复制成本低,更新换代快,市场上存在着广泛的替代产品(包括盗版软件和开源软件),国外企业很难直接垄断市场。于是,跨国软件企业把纵容盗版、打击盗版和低价倾销等方式结合使用,推出一系列新的市场竞争策略,以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对此,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随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越来越高,多数企业都愿意购买正版软件。但正版软件,尤其是在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的企业销售的软件,由于存在价格过高以及地区价格歧视等问题,打击了企业购买正版软件的积极性。而软件最终用户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定价权。再加上诉讼中的赔偿金额计算问题仅由大企业决定,跨国软件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值得怀疑。

反盗版同时还应反垄断

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德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软件侵权诉讼的民事赔偿计算一直都是比较难的问题。“ 民事赔偿的计算方法涉及到具体的计算依据,有时会变得模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考虑参考涉案软件正常销售价格的倍数,计算软件侵权诉讼的赔偿数额。”李德成说:“ 这可能是有人认为赔偿金额完全由国外的大企业说了算的原因,但事实上,这种计算方法是有法律和司法依据的,不是只听一家之言。”李德成提出,在诉讼发生后指责软件高价垄断,指责权利人通过诉讼赚钱这种说法是不理性的。对于软件价格过高的问题,企业应该重视价格主管部门的作用。同时,被诉企业如果认为软件价格有问题,软件提供者构成垄断,应积极寻求司法和行政救济。他认为,在当前形势下,要尽快启动防止软件领域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救济,反垄断行政法规条例以及司法救济,以应对中国软件产业出现的问题。

董涛则表示,现阶段,跨国软件企业采取的策略既可能使政府忽略其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可能造成中国软件企业被排挤出市场。跨国公司的这些做法,对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识别,也许在数年之后,中国软件企业会进一步被排挤。“盗版与垄断是影响中国软件产业发展两个主要障碍。制定软件产业的规制要从打击盗版和反垄断两方面共同入手。”董涛说。董涛认为,近年来,中国软件使用正版化取得一定成效,但软件产业的反垄断的规制却没有跟进。他建议,建立中国软件产业的反垄断规制可以将着力点放在3 个方面:第一,根据软件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内的反垄断指南,通过较为灵活的政策来解决软件产业的垄断问题。第二,国家反垄断机构、国家标准制订机构,应当对软件领域中的标准问题给予更多关注。标准是规范软件发展的重要环节,是软件业的制高点,谁掌握了标准,谁才有主动权。第三,鼓励和扶植有一定基础的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发展中国软件产业,冲破由跨国公司支配的产业格局。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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