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产业链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汽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很少有人会关心汽车“寿终正寝”后将走向何方?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阶段即将结束。业内人士认为,机动车回收拆解新规正式施行后,将对规范汽车拆解行业发挥积极作用。
有效衔接汽车回收拆解与再制造行业
报废车辆应该到哪里去?据了解,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的现行规章是2001年6月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业内称为“307号令”)。按照此法规,我国严格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禁止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报废汽车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具体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也就是说,报废汽车的任何零部件,无论新旧程度,都一律按照废旧金属的市场价格进行处理。
近年来,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热潮,但按照“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金属销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缺少通畅的零部件回收渠道,再制造“口粮”吃紧。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最突出的变化是增加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内容,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与零部件再制造有效挂钩,能够极大促进再制造的发展。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有价值的汽车零部件将出售给再制造企业重新利用,这对汽车再制造行业发展是利好消息,解决了机动车再制造工作的制度障碍,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
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汽车回收与再制造研究专家刘志峰对记者说:“汽车回收拆解与再制造是关系密切的两个环节。再制造行业缺少产品回收渠道,回收拆解行业将零部件当做废金属销售太浪费资源。《征求意见稿》把二者联系起来,将大力促进这两个行业的发展,但相关配套政策必须跟上。”
“按照‘307号令’,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必须销毁,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其实,很多车在报废时,某些零部件损坏并不严重,销毁实在太可惜。经常有人找到拆解企业希望买这些零部件,企业不敢卖,新规出台后,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实现零部件再制造了。”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中心收车部负责人王来运说。据了解,再制造是基于“装备全寿命周期”理论产生的。再制造后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不低于新产品,成本只是新产品的50%,节约能源60%,节约材料70%,对环境不良影响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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