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焦化产业结构优化


时间:2010-08-23





  8月11日,2010年上半年焦化行业市场运行信息发布会在京召开。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刚刚发布的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信部有关部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告进一步显示出我国政府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也必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淘汰落后对焦炭市场供需的影响不会太大,但是新增产能盲目扩张的现象须引起关注。


  “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据统计,被列入该公告名单的落后焦炭产能涉及全国14个省(区、市)192家焦炭企业,合计要淘汰产能2586.5万吨。这些产能按要求将在9月底前淘汰,是否会对我国焦化市场产生影响?对此,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表示:“对焦炭市场供需的影响不会太大,但将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节能减排。”


  究其原因,黄金干认为,一是淘汰落后焦化产能已有5年多的历程。从2005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焦化行业准入条件,5年来共淘汰落后焦化产能约1.7亿~1.8亿吨(不包括此次公告涉及产能),其中8200万吨~8300万吨属于国家规定要淘汰的范围。此次被列入公告的落后焦炭产能,有的地区已经实现淘汰关停。


  二是我国新建焦炉产能继续增加。据中焦协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增焦炭产能约1100万吨,部分抵消了将要或已经淘汰的落后产能。黄金干表示,钢铁生产的逐年增长对焦炭的需求仍在增长。焦炭企业一方面在淘汰落后,一方面在新增产能,这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意味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同时,多年来焦化企业已经基本能够做到以销定产,实现产销平衡,保持市场供需的运行平稳。


  工信部和国务院已先后发文,明确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这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打造煤-焦化-钢等上下游行业合作共赢的坚实产业链,提高焦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处长舒朝晖告诉本报记者,这次发布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就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同时,国务院7号文明确规定,将淘汰落后产能纳入问责制考核,第一责任人为省级政府。接下来,还要出台考核办法,对淘汰落后涉及的每项任务、时间、进程、程序等都要考核,从制度上建立一套考核办法,杜绝谎报、瞒报,确保落实。今后还将不断对淘汰的落后产能进行公告,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公告的主要目的不仅是公布名单,而且要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舒朝晖说。目前,在过渡阶段,要行政、法律、市场三管齐下,全面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落实,而目标是由行政淘汰逐步实现法律淘汰、市场淘汰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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