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融资瓶颈,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断完善


时间:2010-11-0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支重要力量。自1999年6月首次提出试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走过10余年历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巡视员狄娜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上指出,在政府扶持和市场拉动的双重作用下,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壮大,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基本形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助推企业渡过危机、企稳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实现跨越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难题。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担保难。事实上,自我国中小企业职能部门成立起,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被当作是中小企业工作的突破口。1998年7月10日,国务院在原国家经贸委内设立中小企业司,该司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即向国务院提交有关全国中小企业基本情况的专题报告。1999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试点的指导原则、体系框架、基本内容、模式机制、资金来源及结构、产品设计及程序、监督管理及组织实施等内容。该文件作为第一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指导文件,标志着以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正式启动。随后,试点在江苏镇江、北京、深圳、长春、山西等地陆续展开。


  十年来,相关部门致力于提升担保机构的能力、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营造有利政策环境,担保机构在机构规模、专业优势、增信功能等方面均实现跨越式发展,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5547家,共筹集担保资金3389亿元,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796亿元,实现收入180亿元,纳税16.4亿元,实现利润44.7亿元。2009年在保企业27.5万户,在保责任余额7289亿元。目前中小企业累计担保额已达2.5052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112万户。


  政策扶持推动


  为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免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全额贴息等。


  金融危机期间,工信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服务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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