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9成为高能耗建筑,建筑节能成当务之急


作者:顾克非    时间:2010-12-09





  我国自1986年起开始推行建筑节能,期间,《节约能源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也颁布实施,但到目前为止,建筑节能依旧难推开,面临重重困难,出现地产企业无动于衷,节能公司难以进入,消费者不愿“埋单”的现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的数字显示,我国每年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其中80%以上为高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近400亿平方米,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根据测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将是现在的3倍以上。建筑节能已成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明确的“十一五”期间完成1.5亿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的任务。目前从各地建筑节能进展情况看,财政政策都是针对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而针对“十二五”期间更大规模、更长时期节能改造的财政政策、融资模式尚未确定。


  在法律层面,一系列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也颁布实施,但是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要使这些法律法规真正得到落实,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各地也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


  数据显示,未来10年建筑节能市场产值可达1.5万亿元。这个产业应该说方兴未艾,但是,现实遇到的问题是,尽管企业能减少能耗,但热力公司并没有因为减少能耗而少收热力费用;尽管企业能利用一些先进的技术,大幅度节电,但电力公司从不买账,甚至还会有“电卖不出去怎么办”的抵触情绪;尽管企业能盖节能房子,但同行不去造,这样造节能房的企业成本和销售价格上去了,在得不到税收优惠等条件下,就会失去竞争力,不愿意造节能房子;消费者也不愿意多花钱买节能房子;新能源或节能服务公司难以进入节能建筑领域,出现了令人奇怪的“围城”现象。


  面对建筑节能这块大“蛋糕”,专家认为,目前还没有推广开,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虽然在节能建筑方面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至今没有哪个项目因没有达到节能标准受到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并没有强制执行。二是缺乏政策激励措施。推广建筑节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增加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的成本和支出,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利益。因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国家为了鼓励和推广,都会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如美国,政府规定达到房屋建筑节能标准的开发商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政策等。而在我国,鲜有这方面的激励政策。银行贷款的规定里,就没提节能建筑一个字;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就没有任何优惠和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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