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2010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明确表示,将于2011年适当增加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品种,但未透露具体新增产品的名单。连日来,家电企业围绕“以旧换新”政策新增产品种类展开了各种讨论和猜测。
有行业观察家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就我国将于明年元月初实施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来看,新增产品种类应该会集中在“手机、打印机、复印机、热水器”这四类产品上。
政策拉动作用明显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09年率先在国内10个城市试点,给予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10%的补贴,并于今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日前,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9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量已经达到3002.6万台,销售额达1126.9亿元,回收量3110.9万台,销售量和回收量均突破3000万台。
一位太阳能热水器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传统大家电都借助以旧换新政策获得了大幅度的销售业绩,我们也希望国家能将太阳能热水器纳入政策范围,推动这一低碳产品的普及应用。”
不过,有家电分析人士却指出,“享受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产品,一般来说都要与国家实施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目录相配套。这一补贴政策其实是为下一步对相关产品进行强制回收进行产业铺垫。”
目前,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五大类产品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均已经被列入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届时上述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将由生产厂家向国家“废旧电器电子处理基金”缴纳5元—15元不等的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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