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去年的连续两轮房地产调控后,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是部分地区房价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去年9月以后全国房价连续4个月环比上涨。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八项政策措施,此新政特别是要求地方政府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六成、“限购令”推向全国等措施堪称史上最严,使得此前提出的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地”。
一季度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新政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的落实,提出“2011年各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首次把价格目标作为调控成败与否的重要指标,这是前所未有的。他认为,地方政府是调控政策的执行主体,是政策落实情况的关键环节,这次中央把调控压力传给了各地方政府。
同时,新政还强调了对地方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提出“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陈国强认为,过去是在落实保障房方面与地方政府签订责任书,这是首次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要求,操作性更强。
抑制投资投机贷款需求
为了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政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进一步提高了投资投机性需求门槛。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调控再次加强对投资及投机购房者的控制,特别是第二套房贷款增加一成首付,将使得投资者最多只能贷款不到四成,有效地抑制了投机购房,而且避免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别是最近因为贷款额度收紧的影响,部分首套房只能按照基准利率,而二套房更是传闻将执行1.3倍的利率,对购房者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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