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国钢铁业有四大结构调整目标


时间:2011-02-25





  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钢铁行业在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节能减排等方面有四大结构调整目标。” 在2月20日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上,邓崎琳会长在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


  具体来看,这四大结构调整目标分别为:


  产业布局调整的目标———在控制钢铁生产总量的前提下,完成广东湛江和广西防城港等沿海现代化钢厂建设,建议在华北、东北地区对现有产能进行存量调整,不再扩大产能。


  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到2015年,我国自产铁精矿的供给能力由现在占总需求量的不足40%,提高到45%左右;进口海外铁精矿中的我国权益矿在进口总量中所占比例由现在的不到15%,提高到50%以上。


  产品结构调整的目标———一是已实现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要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尺寸精度、表面质量的稳定性,缩小合格产品质量水平波动范围;二是按照重点用钢领域“十二五”创新发展的要求,钢铁企业要选择好自己的产品创新目标,做好与用户的对接,重点方向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海洋工程和海上石油开采、大型和特殊性能船舶和舰艇、节能环保汽车、水电、核电、风电和超超临界火电、特高压电网、节能建筑和房屋工厂化建设,冶金、矿山、石化大型成套设备、大型工程机械等领域;三是加大特殊钢产品升级开发力度,努力替代进口和满足国内装备制造业提升的新增市场需求。

  
  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的目标———一是普及推广已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大中型钢铁企业2015年干熄焦率达到100%;二是按国家要求,会员企业2015年焦化、烧结、炼铁、炼钢的工序能耗达标率要达到100%;三是会员企业凡没有通过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努力完善环保措施,补办手续,获得审批。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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