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将达1万亿立方米


时间:2012-01-30





日前,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煤层气煤炭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我国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将达1万亿立方米。

  据了解,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40%以上;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础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建成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同时,《规划》从勘探、开发、利用与科技攻关等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煤层气勘探。实施寿阳、郑庄、和顺、焦作、准噶尔等33个重点勘探项目,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实施山西柿庄南、柳林、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推进安徽、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勘探,力争突破新疆等西北地区低阶煤煤层气勘探,探索滇东黔西高应力区煤层气资源勘探有效途径。

  煤层气开发。实施柿庄南、潘庄、樊庄、古交、延川南等32个重点开发项目,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加快辽宁阜新、铁法矿区煤层气开发,推进安徽、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煤层气开发试验,继续做好煤矿区煤层气地面开发。建成36个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分区域选择瓦斯灾害严重、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煤矿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煤层气输送与利用。加快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在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及豫北地区建设13条输气管道,总长度2054千米,适度发展煤层气压缩和液化。鼓励煤矿瓦斯就地发电、用于工业燃料和居民用气,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加快实施风排瓦斯利用示范项目和瓦斯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煤层气科技攻关。重点开展煤层气成藏规律、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煤层气模块化专用钻机、多分支水平井钻完井、采动卸压抽采、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安全高效利用等煤层气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为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实现煤层气产业跨越式发展,《规划》提出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行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目标绩效考核,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加大煤层气勘查资金投入,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瓦斯治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风险勘探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瓦斯发电等扶持政策,研究提高抽采利用补贴标准,制定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税收支持政策、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鼓励政策。四是继续实施煤层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健全煤层气标准体系,加快培养煤层气专业人才。五是创新协调开发机制,建立完善煤层气和煤炭共同勘探、合作开发、合理避让、资料共享等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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