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报告认为,具有垄断属性的电网企业在造价控制方面缺少内在动力
“从造价监管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投产的各类电力工程单位造价与‘十五’期间相比,火电工程造价下降1.4%,水电工程造价上涨19.08%,核电工项目程造价控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在持续上涨后开始回落,交流输电线路工程上涨17.93%,交流变电工程下降1.35%。”国家电监会输电监管部主任么虹15日表示。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建设成本监管,有效促进电价成本控制,国家电监会于同日发布了《“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对此,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布工程建设造价情况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成本管理以及政府部门核准电价、实行成本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电源项目中水电工程造价明显上升
记者了解到,电监会对“十一五”期间全国投产的单机容量1.2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工程、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上水电工程、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利枢纽工程和航电枢纽工程、风电工程、核电工程、110千伏—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非现场监管,并对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形成了上述报告。
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火电工程决算造价从2006年的3815元/千瓦下降至2010年的3745元/千瓦。从投资方看,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造价最低为3426元/千瓦,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造价最高为4523元/千瓦。
么虹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政策促使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投产比例提高是火电工程单位造价持续降低的重要原因。60万千瓦级和100万千瓦级机组容量占比从2006年的49%上升到了2010年的64%。
么虹表示,水电工程造价受征地移民补偿标准提高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总体呈上涨趋势。据悉,“十一五”期间水电工程决算造价为6870元/千瓦,比“十五”期间增加19.08%。
报告分析认为,水电项目造价增加,一是由于人工工资及物价水平上涨明显;二是由于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以及国家对环保日益重视和相关标准提高,都使得环保投资增长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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