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发布,为中国新材料产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推进新材料产业联盟的建设,将有助于新材料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联盟有助于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产业联盟是指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寻求新的规模、标准、机能或定位,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产业联盟便开始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产业联盟在中国开始蓬勃发展,TD-SCDMA产业联盟、宽带联盟、WAPI联盟、光伏产业联盟等一大批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联盟日益兴起。产业联盟已经成为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对于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材料产业联盟将有助于打造完整的新材料产业链。新材料产业本身处于制造业产业链的上游,新材料产业的上游产业大多是冶金、化工和建材等基础性原材料产业。作为现代产业的基础,新材料产业的下游产业几乎囊括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所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联盟建立后,可以促使新材料生产企业与原材料企业、下游应用环节的用户紧密合作,利益共享,成员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形成从上游原材料生产,到新材料加工,再到下游示范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构建起强大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产业联盟将有助于新材料产业的研发合作。新材料产业科技含量高,研发投入大,单个企业往往难以单独承担研发的成本和风险。在产业联盟的推动下,不但可以解决新材料产业的共性技术问题,降低研发成本、分担研发风险;而且还可以实现研发资源互补,通过资源互补共同完成创新;缩短研发周期,进而在全球化的竞争中抢占市场先机。
产业联盟将有助于促进新材料产业的市场间合作。新材料产业的发展依赖于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下游用户的进一步创新开发,才能使新材料产品最终走向市场。形成产业联盟后,成员间可以联合开拓创新产品的用户市场,解决创新产品市场启动成本高的问题;通过联合采购降低创新产品的成本,帮助中小企业在创新产品发展初期便达到规模经济的效益。
组建联盟需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
原材料产业协会或联盟的运作已非常成熟,而新材料产业联盟则有待突破。在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原材料领域,产业联盟或协会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现有团体会员单位256个,个人会员67人,理事154个,常务理事60个,代表了中国钢铁工业的骨干力量,发挥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新材料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相关细分领域联盟数量较少,发挥的作用也极为有限。产学研用脱节是当前制约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之一,大多数新材料企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相互之间沟通不畅;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也缺乏有效的沟通,产业发展没有形成合力。
地方性产业联盟方兴未艾,全国性产业联盟亟待组建。当前,黑龙江、上海、深圳等省市已在当地新材料领域组建了相关协会或联盟,为当地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深圳新材料协会成立一年多以来已发展会员180多家,汇聚了深圳市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等领域的骨干力量。然而,全国性的新材料产业联盟尚未形成,组建工作任重而道远。
为了推进新材料产业联盟的组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首先,要把握新材料产业联盟的需求。《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制定,作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材料产业联盟的组建提供了方向。其次,要合理进行引导。要引导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紧密合作,建立一批以重点企业为主体,上下游紧密合作,分工明确,利益共享,成员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学研用一体化新材料产业联盟。再次,要创新联盟模式。政府主管部门需要认真分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同时借鉴其他联盟的运作模式,从而确定新材料联盟的组建任务,创新联盟组织形式。另外,要循序渐进。新材料产业覆盖领域广,产品种类多,一次性组建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新材料产业联盟难度很大,可以从已有一定基础的细分领域入手,如金属靶材、碳纤维、新型轻质合金材料等,待时机成熟再筹建综合性新材料产业联盟。
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有大局意识。认识到先“把蛋糕做大”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第一要务,而不要在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之际就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分配利益上,甚至进行恶性竞争,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其次,要积极参与产业联盟的组建工作。特别是产业的龙头企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最后,要建立起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一方面,企业要与政府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积极提出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使得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能够更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分享,建立信息沟通、发布、共享和获取的平台,降低信息获取和沟通成本。(冀志宏)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