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技术瓶颈,风电开发重心向海上转移


作者:苏伟    时间:2012-05-21





继去年年底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科技 “十二五”规划》(下称 《科技规划》),对风电发展的技术路径进行定位之后,4月底,科技部又发布《风力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下称《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风力发电领域产业技术发展的路径。从两个规划透露出的信息来看,海上风电机组研制及产业化关键技术、海上(潮间带)风电场工程施工与并网接入等关键技术将成为研究重点,而从目前风电发展趋势来看,风电开发的重心正向海上转移。


  提前制定标准预防无序发展


  经过前几年跑马圈地般的发展,我国陆地风能资源得到较充分开发,海上风能资源由于自然条件及技术水平的限制,开发得很不够。因此,突破技术瓶颈,风电开发的重心向海上转移成为大势所趋。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000千米,可利用海域面积300多万平方千米,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经初步评价,近海浅水水域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为2亿千瓦。


  2010年6月,我国建成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示范风电场,安装了34台3兆瓦机组。这是在欧洲之外唯一建成投产的海上风电场。同年,国家能源局在江苏盐城海域组织了4个海上风电特许 权项目的招标,总建设规模达100万千瓦。这些风电场的建设,预示着我国的海上风电开发已经起步。


  去年,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2015年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到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


  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无疑是一根指挥棒,而海上风电标准建设的提前则避免了类似于陆上风电突飞猛进发展时的无序及大量弃风等问题。


  2008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海上风电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阶段的技术规定。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海上风电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开发权、核准等建设程序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海上风电前期工作技术标准管理体系,以期预防海上风电大规模开发时的无序状态。


  突破技术瓶颈铺平发展道路


  就世界风电科技的发展而言,风电机组已经朝着大型化、高效率的方向发展,海上风电已解决机组安装、电力传输、机组防腐蚀等技术难题。就大型风电机组的生产能力而言,我国还未能实现与国外先进水平并驾齐驱,但已经开始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在海上风电机组制造及机组安装、电力传输、机组防腐蚀等技术方面,我国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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