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弃风限电100亿度,国家能源局再“整风”


时间:2012-06-06





“2011年全国弃风限电超100亿千瓦时,西北、东北地区弃风20%,一些地区利用小时数下降至1600小时1900小时为盈亏平衡点。”风电高速发展之后,风电并网接入与电力消纳问题闪起红灯。

  100亿度电,相当于大亚湾核电基地年发电量的1/4,相当于超过50亿元的经济效益,可以至少创造1000亿元GDP按照1度电10元GDP折算.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规范产业发展。能源局分别对地方管理部门、电网企业、风电企业三大主体提出明确要求,涉及风电运行管理、并网调度、项目建设、规划衔接等方面。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说:“过去,我们强调装机规模,现在更注重质量和发电效益。可再生能源替代是国家长期战略,是能源技术储备。在我看来,规模宁可少一些,质量应该放在第一位。”

  与“十一五”发展思路不同,“十二五”我国风电将更重视规划和区域布局,在电力负荷中心发展风电,强调风电发展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年初的能源工作会议就为风电发展定好基调,能源局接连下发多个文件规范风电发展。”孟宪淦说。

  利用小时低地区严控新增项目

  并网接入与市场消纳制约风电健康发展,导致电力供应和需求失衡。这一旧有问题一直伴随风电发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高级顾问周凤起说:“在其背后,有多种原因。例如,电源与电网规划不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诉求未按规划审批项目,市场消纳能力不足等。”

  在这种发展格局下,国家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规划研究、监管和约束。

  周凤起认为:“风电发展不能盲目,不是越多会越好,前提是做好规划。每年拟核准规划、项目分配、电网企业补偿、电力调度、调峰电源建设等问题都需要细致考虑,谨防粗放发展,否则受损的是整个风电行业。”

  在上述通知中,能源局向各地发改委明示:“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此前,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应集中清理规划外项目,严控弃风量达20%以上的风电基地上马新项目。

  对于电网企业,能源局要求其把保障风电优先上网作为电力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夜间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

  能源局强调:“电网企业要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不得限制特许权项目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示范项目的出力。”

  对于风电企业,能源局要求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设备选型等前提下,要重视并网条件的论证和电力市场的研究,深化风电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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