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已由工信部制定完成,并将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后出台。业内人士称,这一方面有利于缓解维生素C产量过剩的情况,使国内相关生产龙头企业如东北制药及华北制药受益;另一方面,该举措有利于国内维生素C行业整顿,促进健康、绿色、环保产业链的形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已由工信部制定完成,并将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后出台。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表示,《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维生素C产量过剩的问题,使国内维生素C生产龙头企业如东北制药及华北制药受益;另一方面,该举措有利于整顿国内维生素C行业,促进健康、绿色、环保产业链的形成。
准入条件出台利好龙头企业
据了解,目前我国维生素C产业第一阵营实力雄厚,分别为石药集团、山东鲁维制药、东北制药、华北制药和江山制药5大维生素C制药企业。由于集中了生产设备优良、技术领先、产业集中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等诸多优势,我国维生素C在全球出口中占据较高份额。
但目前维生素C产业仍存在4大问题,蒋华阳分析指出:其一是维生素C产能过剩日益凸出,其二是维生素C高耗能、低效益情况进一步加剧,其三是维生素C价格不稳定,其四是维生素C行业无序化竞争较为严重。这些问题为国内的维生素C行业敲响了警钟。
蒋华阳表示,行业准入条件出台后,那些规模小、粗放式生产型企业将会逐渐退出维生素C市场。而维生素C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也将迎来小高潮。而对于一些资金充裕的企业而言,短期内可能出现库存积压,但长期来看,准入条件的出台将利好这些企业的发展。
业内人士同时也建议,就行业龙头企业而言,向精细化延伸应是维生素C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蒋华阳表示,随着准入条件的出台,行业现状将得以改善:维生素C生产将会回归理性,盲目扩张或重复生产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同时,维生素C价格也将随之回归理性。这将最终利好国内维生素C的出口。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否真正控制产能扩张还要看政策的落地情况如何,行业准入条件作为一把“利剑”将不合规的企业拒之门外,但更须重视国家规定的年生产计划与实际产能的发展情况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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