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钢资源状况的调研及建议
碳排放交易有利于环保节能,是规范碳排放量的一个有效途径。此前,在2002年英国最先将碳排放交易设想变成现实,2005年欧盟实施碳排放量配额制度。日前,我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七个省、直辖市,被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为国家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将在2013年正式启动交易。
世界钢铁工业的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2%~3%。未来,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不仅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而且将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提高废钢铁的应用是促进钢铁循环利用的重点,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方面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废钢资源状况评估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迟东京在2011年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的钢铁积蓄量将大幅增加,预计在10年后将大规模使用废钢铁替代铁矿石。”我国废钢铁资源主要由钢铁企业自产废钢铁、社会回收废钢铁和进口废钢铁三部分组成。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回收、采购及利用废钢铁的情况由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统计,进口废钢铁的情况由国家海关总署统计。只有社会产出废钢铁的情况较为复杂,产出数量、回收渠道及流向都有着许多不确定因素。
社会产出废钢铁数量的多少首先取决于我国钢铁积蓄量。近年来各界专家对我国钢铁积蓄数量有着许多不同的评估和推算。笔者也进行了一些探索调查。据中钢协统计,1949年~2000年间我国累计钢材实际消费量为18.87亿吨,扣除炼钢、铸造等行业废钢消耗,钢铁积蓄量约14.95亿吨。2001年~2010年钢材实际消费量为34.96亿吨,扣除社会产出废钢量,钢铁积蓄量约为30.73亿吨。据此推算,2010年我国钢铁积蓄量约为45.68亿吨。
近十几年来,我国粗钢产量、钢材消费均居世界前列,钢铁积蓄量高速增长。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采用的计算方法,即钢材制造成机械设备、汽车、家电、建筑设施等,使用期约为8年~30年,取其平均值为报废产出废钢量。按此计算,我国社会废钢产出分别为2006年5820万吨、2008年6790万吨、2010年8040万吨。
我国是农业大国,过去工业基础较差,钢材消费大部分用于基础建设、城镇化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展览场馆等。这些领域消费的钢材不可能在30年~50年内拆解回收,从而延长了我国钢铁折旧回收的周期。另外,军工领域用废钢也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对我国钢铁积蓄量的测算还有待修正。
从废钢资源数量看,我国逐年产生废钢资源量为2006年约0.9亿吨、2007年约0.94亿吨、2008年约1亿吨、2009年约1.17亿吨、2010年约1.19亿吨。每年炼钢所用废钢的数量,只占全国资源量的70%~74%,机械、铸造行业以及小钢厂占用的废钢资源量达26%~30%,用量约4000万吨~6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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