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公布了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名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四家首次获牌的电视支付企业。
然而,相关企业对此却反应冷淡,认为电视支付业务还处于培养阶段,目前尚难以进入主流支付手段行列。事实上,电视支付市场的发展光有牌照是不行的,相关的终端和应用应跟上。此外,安全问题也是电视支付应用普及的一道门槛。
数字电视支付企业首获牌照
国内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使得第三方支付也成了“香饽饽”。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交易规模预计达到1.5万亿元,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已成为众商家必争之地,其对于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争夺也异常激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央行日前公布了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包括网易、苏宁在内的95家新公司获牌,至此,共有196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支付牌照。据了解,此次获得支付牌照的公司多是地方性企业,所覆盖的业务范围主要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及移动电话支付。
其中,昆明卡互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亿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银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数码视讯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获得了数字电视支付业务许可。相对于其他获牌企业,这显然更具重要意义——电视支付公司首度获得“准生证”。
对于行业来说,这意味着在三网融合的大潮下,第三方支付业务终于完整覆盖了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和电视支付。而此次电视支付进入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凸显了,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正从复杂走向简单,其所承载的终端也从精密型终端走向了普及型终端。这一点从手机支付用户规模的日益扩张势态中亦可窥见。
对于用户来说,电视支付使其足不出户便可以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和取暖费等,满足各种简单的生活需求;甚至可以通过电视直接进行各大医院、各科室的挂号、缴纳交通违章罚款……让用户真正体验到“一个遥控器在手,就能把柴米油盐酱醋茶等所有事都给办了”的便捷生活。
然而,从企业角度来说,与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方式相比,电视支付的优势并不明显——受众虽多,但具有分散性和异质性,并且呈现用户老年化、幼年化等特征,盈利前景并不十分明朗。
电视支付应用仍处培育阶段
把电视作为支付承载终端,让其变身为一个便捷的居家支付平台,扩大了支付的应用场景,与电脑、手机、电话等形成了良好的补充,为用户创造出越来越便捷的在线支付新生活,从而可以进一步推动电子消费产业蓬勃发展,基于电视端的电子商务或许正在酝酿新一轮变局。
诚然,在线支付功能对电视而言不仅是功能上的拓展,也是产品属性的一次跨越,各大厂商在该领域早已开始布局。据悉,康佳和TCL等家电厂商都已推出了具有银联支付功能的智能电视。然而,对于电视支付被纳入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一事,企业却普遍反应冷淡。他们认为,电视支付业务在两三年内仍将处于培养阶段,难以进入主流支付手段的行列,也不会影响几年后的支付格局。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以互联网支付为主营业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仍是行业中最活跃的群体;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的大普及下,移动支付用户规模也正在迅速扩张。因此,电视支付受商家“冷遇”也在情理之中。
TCL集团驻京品牌副总监凌迪表示,虽然对于用户来说,电视支付进入门槛较低,使用简单,但要解决其中包含的诸多问题,则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协调,比如银行、工信部、软件企业、硬件厂商等。而康佳多媒体事业本部网络运营部副总经理宋振华则认为,电视支付的优势在于家庭日常消费,比如水电气等的支付,但是用户的消费习惯还需要长期培养,未来几年都不会成为主流。
跟进终端应用才能迎合消费需求
电子商务原来是基于PC的一种业务,如今随着手机支付、电视支付等新兴手段的兴起,呈现出终端多元化的趋势。与PC支付主要是个人消费与家庭消费不同,电视支付更偏重于家庭消费,在这一点上电视支付是有优势的。加之如今被纳入了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电视支付的前景还是可期的。但对于整个电视支付行业来说,光有牌照,没有其他方面的配套措施显然是不行的,相应的终端和应用应跟上才能完善用户体验,才能说得上扩大规模。
电视支付依托智能电视而存在,然而,由于缺乏杀手级应用、标准不统一、用户使用习惯有待培养等问题的存在,我国目前智能电视的普及率并不高。有些用户即便购买了智能电视,却很少使用,致使智能电视很多有别于普通电视机的功能形同鸡肋。可见,要推进电视支付的普及,首先还有赖于其所依托的载体的推广。
智能电视时代,消费者已经从硬件产品和内容的被动接受者,逐渐转变为消费需求的提出者。厂商应在扩大应用范围、完善服务类别方面下功夫,保质保量,利用支付对象的差异化满足不同的支付需求。
此外,作为支付方式的一种,与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方式类似,安全问题也是电视支付所必须克服的一大“硬伤”。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认为,电视开发系统漏洞较多,而针对智能电视的安全软件发展相对滞后。因此,电视支付还需要注重安全性。(李艺玲)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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