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九大任务


作者:王泽议    时间:2012-07-19





  本报讯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的进展和成效,针对目前仍然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九大任务:


  一、中医药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国家、省级、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完善国家级中医药综合管理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国家中医药信息专网。


  二、基于信息平台的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包括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建设;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中医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建设。


  三、中医药科技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加强全国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建立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数据交换、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等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中药材资源数据库,开展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重要中药材资源的网络化共享平台建设。


  四、中医药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中医电子病历、中药资源鉴定等教学系统;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建设。


  五、中医药文化建设信息化。开展中医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试点工程建设;进行中医药文化资源统计和数据挖掘系统研究,建立中医药文物古籍数据库。


  六、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化。建立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数据库;组织中医药信息国际标准提案研究;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平台。


  七、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基础数据库;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中医医院标准化应用推广网络平台;研究开展蒙、藏、维等民族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


  八、中医药资源数据库建设。整合、完善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建立中医药数字化虚拟研究院;推动中医药数字图书馆和博物馆资源库建设。


  九、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建设。编制《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制修订中医药数据集标准等基础标准和规范;开展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互联互通相关的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制订符合中医药实际的信息参考模型、共享电子文档信息模型;开展中医药信息标准和规范应用测评和评价,建立中医药信息标准目录服务网站;建立基于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中医药业务信息体系;成立中医药信息标准技术委员会,开展相关研究,并指导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记者王泽议报道)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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