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20年运行核电机组容量达4000万千瓦


时间:2012-07-26





  我国发展核电的态度日渐明朗。


  5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下称《核安全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郁祖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核安全规划》颁布,意味着中国核电进入半开禁状态,但还要等待《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出台,核电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21台未开工机组重新启动建设,那时,中国核电才是真正开禁了。


  “十一五”期间,我国提出“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专家认为,这一方针一直没有变,只不过,福岛事故后,政府各级领导对于发展核电的态度更为谨慎,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推动了核电技术的发展。


  在核电项目审批和建设即将重启之际,中国将如何迎接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新建核电厂事故发生率接近陨石砸中脑袋


  据郁祖盛介绍,目前中国已运行的15台核电机组基本为二代改进型机组;在26台在建机组中,有6台三代核电机组。


  2011年3月至12月,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今年6月,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公布了检查结果:总体上讲,我国核设施安全是有保障的,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在应对引发福岛核事故类似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于已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短、中、长期计划,要求各民用核设施按期完成改进工作。


  对于新建核设施,《核安全规划》提出了具体目标:新建核电机组具备较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每堆年(相当于核电站中的1个反应堆运行1年)发生严重堆芯损坏事件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每堆年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事件的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一;消除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中国经济周刊》:根据《核安全规划》,新建核电机组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究竟如何?


  郁祖盛:核电站的安全性主要由两个指标来衡量:一是反应堆堆芯损伤频率(CDF,简称堆熔频率),二是放射性核素大规模释放的频率(LRF,简称释放频率)。我们的安全目标很明确,对新建和未来的机组一定要遵守三代核电机组以上的标准,即堆熔频率一定要小于1×10-5(十万分之一)/堆年,释放频率要小于1×10-6(百万分之一)/堆年。


  目前,这个新的安全目标只有三代核电才能达到。实际上,采用非能动安全理念的AP1000三代核电的堆芯熔化频率是5.08×10-7/堆年,而释放频率能达到5.92×10-8/堆年。它的含义是:每个反应堆运行一年,其发生堆芯熔化的可能性约为千万分之五,而放射性物质大规模释放的可能性约为亿分之六。


  这是个什么概念?在工程上,对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而言,10-8是个门槛,一般来讲,释放频率到了10-8,核电厂发生放射性物质大规模释放基本上就不大可能了。有“好事者”计算过,天上陨石掉下来正好砸着人脑袋的概率大约是10-11到10-10。因此,核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


  AP1000核电机组在断电事故发生时,三天内不需要外部供电,72小时内也不需要外部支持,安全性已经很高。我们现在要研究的目标就是,如何解决AP1000类型的核电机组72小时以后的长期供电以及冷却水源等问题。


  《核安全规划》明确指出,力争“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这是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意思就是说,即使万一发生堆芯熔化,放射性物质也不准出来(进入环境)。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现运行的核电机组主要为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这批核电设施及运行是否安全?


  郁祖盛:当前,在全世界运行的438个核电厂中,99%的机组都是二代机组。这些机组的安全怎么办呢?得改进。这次安全规划编制的主要工作就是,第一,明确了目标;第二,明确了对已运行、在建和新建的核电厂的安全要求。特别对于新建核电厂强调了“两最”,即一定要最严格标准,采用最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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