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创新 政府采购出台“新”方式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为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更好支持应用科技创新,财政部日前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下,采购人可以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


  据了解,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分为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订购是指采购人提出研发目标,与供应商合作研发创新产品并共担研发风险的活动。首购是指采购人对于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按照研发合同约定采购一定数量或者一定金额相应产品的活动。


  办法明确,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一是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二是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三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作创新采购,指的是对于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此前介绍,这种新的采购方式特点可以概括为“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记者 申铖)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