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已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44604个,为我国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建立了“绿色标尺”。
此次划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涵盖了大气、水、生态、土壤、海洋等各环境要素,进一步突出分类管理、分区施策。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2017年,我国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截至2021年底,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完成并发布实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对外发布,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行动指南。
目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已完成基本功能建设,并上线运行,实现了“一图全览、一键研判、一站服务”,为地方的开发建设提供参考决策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在支撑生态环境参与宏观综合决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寇江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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