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晚、发展快,有待加快创新探索
绿电市场亟需加强机制衔接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并再次强调要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全覆盖工作。在业内人士看来,绿证核发政策明晰将带动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发展。
然而,我国绿色电力市场允许用户自愿购买绿色电力,并非依靠政策强制要求,而且绿电交易的成交电价普遍高于当地中长期市场均价,溢价幅度在20.53-105.52元/兆瓦时。当前绿色电力市场亟需提高活跃度、完善不同市场机制衔接等。
市场比重偏低
绿电交易是指以太阳能和风能等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中长期交易。自从2021年9月7日全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启动以来,已有17个省份近260家市场主体完成绿电交易。去年下半年至今,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推动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上半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完成351笔绿电交易,绿电交易电量389亿千瓦时,超全年目标30%。以上海为例,今年1至9月,绿电交易量比2022年全年增长220%。
值得注意的是,绿电交易呈现上升趋势的同时,其占市场总交易电量的比重仍然较少,市场活跃度不高。中电联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绿色电力省内交易量占全国市场交易量比重约为0.4%。今年1-6月,绿电交易仅占全国总交易量的1%。
“目前,绿电交易有价无市、流动性匮乏。”国能日新电力交易负责人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市场的需求方往往只能一家家去撮合,不同用户报价区别很大,交易价格往往取决于买家获取信息的能力。此外,当前绿电与可再生能源消纳、碳排放抵消机制暂未完善,绿电缺乏消费渠道。
明确功能定位
谈及我国绿色电力市场活跃度不高的原因,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当前存在可交易“绿证”覆盖面有限、绿电交易与其他政策机制尚不衔接、绿电绿证国际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随着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绿色电力市场建设是我国低碳转型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这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同发展阶段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和挑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能源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工程师向柳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是可交易“绿证”覆盖面有限。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虽然纳入了常规水电,但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存量水电占常规水电的比例较大,而目前政策要求在价格机制上尚未体现环境价值和绿色溢价。
“其次,不同市场机制的衔接亟待明确。”向柳直言,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的功能定位及融合衔接机制有待理清和细化。绿电交易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均是推动可再生能源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机制,但二者的衔接规则尚不明确,需尽快予以明确,以确保绿色电力的唯一性、真实性。
王小芳也认为,各类绿电市场化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绿电交易、绿证交易、新能源专场交易等交易行为并行,绿色环境价值难以定义,甚至可能导致重复计算。现阶段,绿电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绿色证书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绿电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绿电交易结果难以在能源“双控”、碳核查等领域得到应用。
此外,跨省跨区交易对企业用户未放开,当前由电网企业汇总省内需求,代理采购。由于不同电网企业互联互通上的制约,电力市场事实上分布在多个地理空间,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加速协同推进
受访的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我国绿色电力市场起步晚、发展快,加快绿电市场建设需加快探索创新。“允许绿证核发后进行二次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为绿证定价。同时制定具体的绿证交易规则及配套基础设施,开放二级市场释放绿证的交易潜力,进一步提升交易活跃度。”王小芳建议。
向柳对记者表示,一是统筹不同电源的协同有序发展。绿色电力市场发展既要关注绿色电力本身,也应注意其他电源的合理配备和融合发展,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立健全对调峰应急及储能电源的补助和成本分担机制。二是推动电力绿色价值多元实现机制,一方面,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证核证及交易做大做强做优;另一方面,也为一部分“额外性”较好的电力资源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现绿色价值创造条件,推动两种机制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三是加强跨省电网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全国统一绿色电力市场构建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加强对存量水电分批分类纳入绿色电力交易市场的可行性和路线图的研究论证。
在国网能源院新能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叶小宁看来,加快绿色电力市场建设,我国需要推动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落实到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促进绿证与碳排放核算、碳市场的有效衔接。
“此外,要加快推动绿色电力国际标准体系建设和绿证国际互认,将中国绿电获取、绿电溯源和绿电交易发展优势转化为国际话语权优势。”叶小宁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未来对不同类型交易主体可分类施策,做好绿电绿证推广,提升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的积极性。另外,还可将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绿电交易、绿电认证等业务融合,实现对绿电生产、交易、消费等全环节信息可信记录和溯源。”(记者 苏南)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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