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证监会日前宣布,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同步修改完善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分红状况持续改善 五年累计逾8万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树立平和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公司冗余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引导公司专注主业。现行《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颁布实施以来,对健全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约束发挥了重要作用,A股上市公司分红状况持续改善。
从数据来看,近五年来,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2万亿元,年度分红金额已开始超过当年股权融资额。其中,2022年共有329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金额2.1万亿元,其中面向境内投资者分红1.6万亿元,同比增长22.7%,分红家数占比67.1%,股利支付率(32.5%)和股息率(1.97%)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
就特征而言,近五年上市公司分红呈现三方面特征:一是分红规模增长较快,十年来分红金额年化平均增长13.3%,高于同期净利润增速(约10%)。二是分红习惯逐步养成,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由十年前的50%左右提升至70%左右,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20%提升至48%。三是分红特征总体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不同板块、不同行业企业分红水平有所差异。
证监会同时指出,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A股上市公司分红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有待增强,还有个别公司异常高比例分红,可能损害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需要及时引导规制。
鼓励现金分红导向 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
据了解,本次现金分红规则修订主要思路为,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具体来看,《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
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结合监管实践,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修改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二是根据《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优化中期现金分红实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加大现金分红力度 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活力
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同步修改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10月20日,上交所公告称,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深交所也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从内容来看,交易所主要修订内容均包括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频次、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分红等方面。例如,对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当期净利润100%和可供分配利润50%、资产负债率高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形的公司,上交所要求提高分红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司披露分红方案的合理性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专家表示,此次分红新规修订有助于解决当前上市公司分红过程中存在的多项问题,鼓励上市公司加强分红频次和数量,通过现金分红回馈股东,有助于向投资者传递长期发展信心,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活力与吸引力。
“修订内容有助于解决当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分红比例不高、分红政策不透明、缺乏长期分红规划等痛点,以及个别上市公司出现分红行为不端问题。”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上述改革举措可以推动上市公司注重回报股东,提升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增强核心竞争力。
“新规鼓励上市公司加强分红频次和数量,对于一些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角度强化要求,导向上将积极引导上市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分红新规兼顾了长期和短期的目标,对股东投资回报角度而言是重要的利好。
“未来,还将进一步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和监管,提升与分红相关信息的披露,加强对偶发性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监管,完善分红税收制度等。”田利辉进一步表示,在分红制度不断改革下,中长期内,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将更趋规范和成熟,市场效率和稳定性获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提高市场的长期活跃度,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记者 罗逸姝)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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