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已有302项制度创新成果从21个自贸试验区走向全国,各省区市自行推广复制超过2800项。这是记者从9月27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最新情况。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在会上表示,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使命。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总结“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具体而言,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企业设立、变更、经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全国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例如,推广了企业设立的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措施。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推广了从创新通关监管模式、优化税收机制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在内的一系列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制度创新,促进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例如,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内销选择性征税等措施被复制推广。
在政府管理改革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简化审批、强化监管到优化服务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各地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等很多创新方式脱颖而出。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外汇管理便利化、跨境资本流动、人民币国际化到创新融资模式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意愿结汇、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也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复制推广。
“总体看,这些经验的推广发挥了三方面积极作用。”杨正伟介绍,一是助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率先试点并向全国推广了一批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成果,完善了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基础管理制度。二是由点及面推动深化改革,将经营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作为改革开放突破点,探索实施一大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措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三是推动共享改革红利,通过“最佳实践案例”等模式,将自贸试验区形成的经验做法与全国其他区域共享,带动各地开放发展,提高行政效率。
杨正伟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记者白舒婕)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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