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基金外资股比限制今起取消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01





  按照证监会此前公布的时间节点,从今天(4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19年10月11日,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今年3月13日,证监会进一步宣布,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民生证券指出,外资券商进入将产生“鲇鱼效应”,激发市场活力。随着开放程度加大,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增加和外商独资券商入场将加大市场竞争,或给中小型券商带来一定压力,但短期受到业务范围、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约束,对内资券商的整体冲击有限;长期来看,外资机构入场将有助于带来大量境外增量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业务模式,与内资券商差异化良性竞争,提升内资券商竞争能力。(记者 吴黎华)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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