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以前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1-14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禁捕的禁渔期制度,2020年底以前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


  根据该《方案》,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此外,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记者 程远州)


  转自:人民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长江流域开展“十年禁捕”前最后一次禁渔 为期4个月

    长江流域开展“十年禁捕”前最后一次禁渔 为期4个月

    长江流域3月1日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这是长江进入“十年禁捕”前最后一次实施禁渔。实施禁渔、打击非法捕捞、减少特许捕捞证、增殖放流……近年来长江流域实行的多项举措,旨在为母亲河抢回“休养生息”的时间。
    2020-03-02
  • 长江流域联合调度水工程总数增至125座(处)

    长江流域联合调度水工程总数增至125座(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7月1日发布消息,《2023年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近日获水利部批复,今年纳入联合调度的水工程总数由111座(处)增至125座(处)
    2023-07-03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