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石家庄将召开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目前已提出两种听证方案中销售价格分别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7元/立方米和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68元/立方米。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供暖季开启以来,面对上游气源价格全面上浮,天津、河北、湖北、陕西、山西、黑龙江、江苏等多地密集听证,对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做了上下游联动和季节性的上调,后期将有更多城市加入涨价大军。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今年6月10日开始,全国开始执行新的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价格水平按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记者 王璐)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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