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当日,证监会就相关账户管理制度修改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主要放开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相关举措旨在落实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
为此,证监会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记者 刘玉龙、刘慧)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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