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近日向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这是辽宁省发出的首张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
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境内所有排污单位均要实行持证排污,对于无证排污,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辽宁省第一家获得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公司负责人高国勤说:“这张排污许可证既是荣誉也是压力,公司必须时刻遵守排污规定要求,严格按证排污,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环保部门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
下一步,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将按证排污纳入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违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等联合惩戒措施。(记者孙仁斌)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